教职员工、在校学生和其他相关主体需要本校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,可以向本校申请获取。本校提供信息时,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,不对信息进行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处理。
(一)受理机构
信息公开受理党政办公室
电话:87083954
网址:dzb.ylvtc.cn
邮箱:ylzy1934@126.com
地址:渭惠路24号
(二)受理程序
1.提出申请
申请人向本校申请公开校务信息,应填写《杨凌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。《申请表》可以在学校党政办领取,也可以在本校信息公开专栏上下载。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。
为提高处理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、明确;若有可能,请提供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。
2.申请方式
(1)现场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到学校党政办申请获取学校信息,并填写《申请表》。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,由受理该申请的各职能部门代为填写申请,由申请人签名确认。
(2)传真或邮寄申请。申请人填写《申请表》后,可以通过传真、信函方式递交申请;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,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。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信息的,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,当面提交书面申请。
(3)网上申请。申请人可在本校网站上填写电子版《申请表》,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学校党政办的受理邮箱。
本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,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。
3. 申请处理
(1)学校党政办收到申请后,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,要求申请人补正。
(2)对不属于学校掌握的信息,将及时告知申请人;如果学校办公室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的职能部门,及时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。
(3)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,中止受理申请程序,并及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。
(4)学校党政办将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;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,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。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,为提高处理效率,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。
(5)经审查后,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,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。
附件:《杨凌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》